签证常识

签证加急

咨询热线

主页 > 签证常识 >

L1签证申请条件

时间:2013-03-08 17:00来源:签易网 作者:签易网 点击:
一、申请人所在中国公司必须具备条件

1、拥有一定公司历史,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2、注册资金符合要求,越高越好,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为佳(可灵活处理);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年营业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可灵活处理);

4、拥有一定经营规模,正式雇工人数不少于20人;

5、拥有足够运作资金,有能力设立和支持在美国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

6、美国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 5万美金(该注册资金由申请人自由掌控)。


二、申请人个人必须具备条件

1、过去三年中至少有连续12个月在上述公司中担任经理、行政主管或专业人员工作;

2、符合经理、行政主管或专业人员的定义。


三、如何申请 L-1签证呢?

请致电: 400-6528-568
------分隔线----------------------------
电话:010-58695367 58691496 传真:010-5869759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SOHO尚都南塔2236 邮编:100020
未经授权,本站所有内容 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一经发现,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