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所在中国公司必须具备条件 1、拥有一定公司历史,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2、注册资金符合要求,越高越好,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为佳(可灵活处理);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年营业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可灵活处理); 4、拥有一定经营规模,正式雇工人数不少于20人; 5、拥有足够运作资金,有能力设立和支持在美国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 6、美国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 5万美金(该注册资金由申请人自由掌控)。 二、申请人个人必须具备条件 1、过去三年中至少有连续12个月在上述公司中担任经理、行政主管或专业人员工作; 2、符合经理、行政主管或专业人员的定义。 三、如何申请 L-1签证呢? 请致电: 400-6528-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