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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签证简介

时间:2013-03-08 16:59来源:签易网 作者:签易网 点击:
L-1签证是签发给外国公司之经理、主管和专业人员调派至其在美国附属机构、子公司、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一种签证。该外国公司只要在美国境外,其所属权为谁并无影响。L-1签证的签发是基于美国作为工商大国而实行商贸开放政策,吸引外国工商人士,促进美国工商国际化的政策。L-1签证对其外国母公司或美国分支机构从事什么贸易或生产生活及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是否同一等也并无规定或要求,只要是合法经营即可。

     L-1签证又分为L-1A和L-1B两种。前者是签发给赴美国分机构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为五年。其专业人员在美国如果晋升为经理或主管,其居留期可升为七年。但无论是持L-1A或L-1B,在美国都是代表其国外的母公司工作或展开业务,其家人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随行,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公立教育及福利。

     L-2签证:被调派人员的家属(包括配偶及子女)也可以同时提出L-2签证的申请,作为其家属随行人员一同前往美国。

     L-1和L-2签证在有效期内均为多次往返的签证,通常第一次为一年有效期的签证,一年后可签发三年有效期的签证,一直延续到第七年。被派人员在美工作满一年后,可以提出移民申请。此类申请被定为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不需要向劳工局申请劳工卡,即可直接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L-1A签证在申请是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法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持有人以及家属,可以申请转为移民身份,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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